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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黄河

好久没灌过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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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5: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元381年,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召开了大公会议,这次会议提升了君士坦丁主教的权位,而君士坦丁堡也提升成总主教区,仅次于罗马。451年的大公会议再次扩大了主教们的权利。
发表于 2016-9-6 15: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621年,特劳拉(TNTRYLLI)地方召开会议,警告西方主教们如果不服从教会的纪律则开除教籍。此次会议中第五十五条──罗马人民于四旬期星期六守斋乃违背教会之传统,如神父为此将废逐,若为主教,则开除其教藉;教宗如此时守斋亦开除其教藉。教宗不签字认可,而皇帝也出兵干扰。
发表于 2016-9-6 16: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元7世纪末,东主逐渐从西方分离,他们对教会的信条、情感、敬礼持保守态度,对新的活动持怀疑态度。726年,东罗马帝国皇帝利奥三世身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将堂内的圣像、十字架全部捣毁,这样在东方教会引起了混乱与教难。将宗主教圣日尔曼废除,当时教宗额我略二世惩罚了皇帝。利奥三世报复,派箭队活捉教宗。
利奥三世死后,继承人仍遵守此令。直到780年,女皇伊琳娜继位后,愿意恢复对圣像的敬礼,愿意东西方教会统一,因而他得到当时宗主教圣特拉乌斯的支援,并得到教宗哈德良一世的同意,于787年,召开了第七次,尼西亚第二次大公会议。
会议结果重新阐述敬礼圣像的真正意义,教会并非敬礼圣像本身,而是敬礼圣像所代表的神或天使,或圣母、圣人。
发表于 2016-9-6 16: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847年即位的君士坦丁宗主教伊纳爵,虽然道德以及学识方面非凡,但是却因着自己的正直引起了拜占庭皇帝的愤怒,他被废逐。又令佛希要替其职位,佛希要曾担任过政府要职,学识也不凡,但是单单一届教友却在短时间被授与全部圣秩,这样的一步登天加上伊纳爵的废逐合法与否都是令人怀疑的,所以引起了不满的声浪。
863年,此时的罗马教宗尼克老一世也采取了行动。立即声明伊纳爵的废黜非法,以及开除佛希要的教籍。佛希要也开始了反击,他攻击西方教会更动信经的内容,甚至在867年擅自于君士坦丁堡召开会议,开除教宗教籍。这是千古之奇事──宗主教开除教皇。
双方的紧张关系越演越烈,不料支持佛希要的皇帝遭人暗杀,凶手自立为王,是为巴西略一世,他将前任一切的措施推翻,包括废逐伊纳爵跟佛希要的提升。同年教宗尼克老一世逝世,继任的雅德良二世(867年-872年)在君士坦丁堡召开第八次大公会议,东西教会统一,而东方教会也承认罗马的首席地位。
虽然佛希要分裂只维持了几年,但是却种下了日后大分裂的近因。过去罗马教皇的首席地位是无可否认的。这次事件后却有人开始质疑教皇的首席地位,甚至指控教皇篡改教义。
发表于 2016-9-6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的大分裂在佛希要分裂之后的一百六十年左右实现。这次的分裂起于君士坦丁堡牧首弥格耳·赛鲁来的野心。他决心要做东方的教宗,处心积虑的要做一个无法挽回的分裂。
公元1053年,他把东方的拉丁礼教堂全数关闭,同时致函罗马,极尽诋毁之事--他质问罗马教宗篡改圣经内容以及教义。又说西方教会弥撒用无酵的饼是源自犹太人,是异端。安息日守大斋,准许教友吃未出血的肉。四旬日不唱哈利路亚等等。虽然这只是无关大雅的几点外表礼规而已,但是拜占庭的教友却异常的重视。
当事的教皇利奥九世(1049年-1054年)为了不让分裂再起,派了枢机主教为首的协调团至君士坦丁堡,可惜枢机主教的性情暴躁,缺乏外交手腕使的整场事件陷入了另一个低潮。
而弥格耳正好用着这次的事件再次的抨击拉丁教会,他鼓励教友反对拉丁教会。面对弥格耳这种态度,亨拜与他的同伴于1054年7月14日进入圣索非亚大教堂,对弥格耳这种顽固的态度表示抗议,将开除教籍的判书放到祭台上,待出了教堂,亨拜大声跺脚并说到──愿我上主临鉴,评判我辈!
弥格耳不肯屈服,当众把教皇送来的诏书烧毁。为了得到其他主教的同情,便夸大了枢机主教与宣达团的误会以激怒他们。更以基督正统的教会唯一的代表自居。于是东方的一切便随他而去了。这时的希腊教是正在向相异教的俄罗斯传教,她也无意中被卷入了裂教的集团中。
罗马教皇和君士坦丁堡牧首互相开除对方的教籍,标志着基督教正式分裂为罗马公教(天主教)和希腊正教(东正教)。
发表于 2016-9-6 16: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基督教第二次大分裂,其后新教从罗马教会分裂出了圣公宗、归正宗以及信义宗这三大支派。
发表于 2016-9-6 16: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灭亡拜占庭帝国,逃亡到西欧的学者们带来了大量的古典。文艺复兴也随这些东罗马学者的逃亡而来。又随着文艺复兴的发展,人文主义成为当时欧洲的新思想,人们开始怀疑中世纪以神为本位的人生价值,而开始认真思考以人为本位的新观点。就在这样的新思想下,基督教的人生观也慢慢的受到民众的怀疑。
发表于 2016-9-6 16: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古世纪的欧洲大致分为教士、贵族还有骑士的上等阶级,跟农奴以及平民组成的下等阶级。随着工商业的复兴创造出了一个新的阶级──中产阶级,大多由平民商人所组成的中产阶级发展出了完善的商业组织如行会、银行等等,而之后的欧洲世界也从原本的教权转移到由君主以及中产阶级主导。
但是民生问题也随之而来,像贫富差距以及阶级对立等等。人民除了要向政府纳税,教会的各项圣礼,仪式等等也都要付费。加上教廷反对借贷生息也不利工商的发展,这样的生活使的人民对教会的怨怒越积越深。
发表于 2016-9-6 16: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关于营造之术书极少,宋清两朝,各刊官书一部,为研究我国建筑技术方面极重要资料。以下本篇所有术语及比较研究之标准,胥以此两书为准绳焉。

  《营造法式》,宋李诫著。诫,徽宗朝将作少监也。全书三十四卷,其中关于样式制度者,有壕寨制度,说基础城寨等作法;石作制度,说石作之结构与雕饰;大木作制度,说木构架方法,柱、梁、枋、额、斗拱、椽、榑等;小木作制度,说门、窗、隔扇、藻井,乃至佛龛、道帐之形制;瓦作制度,说用瓦及瓦饰之法;彩画作制度,说各级各色彩画。此外尚有估工算料等方法。最后更附以壕寨、石作、大木、小木、彩画、雕作等图样焉。

  书初刊于崇宁二年(公元1103 年),八百余年来,名词改变,样式演变,加之士大夫之蔑视匠术,故其书已几无法解读。民国十八年,中国营造学社成立,十余年来,从事于是书之研究,先自清代术书着手,加以实物之发展与研究,其书始渐可读。
发表于 2016-9-6 16: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材有二义:(一)指建筑物所用某标准大小之木材而言,即斗拱上之拱,及所有与拱同广厚之木材是也。材之大小共分八等,视建筑物之大小等第,而定其用材之等第。(二)一种度量单位:“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两材之间,以斗垫托其空隙,其空隙距离为六分,称为栔。凡高一材一栔(即高二十一分)之材,谓之足材。宋式建筑各部间之比例,皆以其所用材之材栔分为度量标准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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