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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叫丑丑

女人,活起的-----征婚!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1 14: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21 14: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未婚的条件不合格  条件都合格的吧是别人老公了
发表于 2011-6-21 15: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性格要求太完美了!
发表于 2011-6-22 20: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求的确不高……可惜我不符合
发表于 2011-6-22 2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件我都合适,就差一条,实际身高只有169可惜了

点评

169,一公分之差,估计楼主不得介意的  发表于 2011-6-25 16:26
发表于 2011-6-24 20: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件确实不算苛刻,帮这个妹妹顶起
发表于 2011-6-24 23: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之云 于 2011-6-24 23:43 编辑

呵呵,年龄27岁以上没有婚史,单身,又有房。这个要求太高了。 理智点吧! 首先27岁前买得起房的肯定还是算过的不错的那种了,而且多半都有女朋友了,或是已经结婚了。 其次,27岁还没有女朋友的,黑多肯定也是因为没有房,或是自身不足,所以找不到女朋友。 光是要满足你这个两个要求,就可以刷掉95%的适龄男士了。  再加上你希望有绅士风度(不能有以下缺点:暴躁  花心 吝啬 爱说谎话 虚伪 不会关心人, 色狼,冷暴力 爱说脏话),这些可以理解为有绅士风度吧! 这个就更少了。
简单来说就是,满足你要求的不一定看得上你或已经属于别人了,看得上你的多半满足不了你的要求。
只能祝福你能找的适合你的了!
发表于 2011-6-25 14: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项起,,,,,
发表于 2011-6-25 16: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捷明了,祝你好运
发表于 2011-6-26 13: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归园田居 发表于 2011-6-19 13:19
我有住房还可以移动   不够只有三平方米

帐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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