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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5 15: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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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原帖由 贵得很1 于 2008-12-15 00:45 发表
嘿,说话是我的权利....好像法律没有规定不许人用马甲发帖撒...
"你不是太阳,地球不围你转".....这句话我欣赏,论坛不是赚钱的论坛,,,现在很多老驴都不喜欢在这里混了,我参加的很多活动都是朋友介绍的,,,别个才 ...
呵呵,法律是没规定,你可以用马甲发言,嘴和手都在你身上,不过你发帖是用的道义的名义,与法律无关,你指责人家,那请你先亮出身份,大家没法相信一个连身份都不敢表明的人还打着正义的名义来论事情的对还是错,不好意思,你根本就没这个资格,要让大家认同,请你亮剑--------表明身份,这是勇者,不要暗箭----伤人,枉做小人!
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没有一个人会一辈子停留在同一个圈子,你敢说你在20岁做的事和你40岁做的事都一样?那只能说你太可笑了,加入者可能是因为兴趣,离开者可能是因为生活,人这辈子要做的事多了,一直当只驴子?如果你是这样,我们只能给你掌声,外加执着二字。
再说了,老人离开,新人加入,这是每个圈子的定律,也是自然法则,当然,也是驴友圈不段发展的必然,你要搞清楚,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如果你怀念以前,那请你自行研制时光穿梭机,我们祝你成功。
另外,如果你很是欣赏别人的团体,请你跟他们混,不要到空间捣乱,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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