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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5568

[游记攻略] 驴行也需要诚信——记八面山至小南海穿越部分队员脱队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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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0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回*小米* :请不要用短消息形式把你的回复发给我。作为局外人,我只是看不惯此次事件中部分人的言辞和态度,并且,希望通过我的质疑,让其它人能从不同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如果我想回复,自然会在本帖公开我的言论,如果我不想回复,即使是短消息也不会回复。</p>
<p>回<a target="_blank" href="https://www.cq69.com/MyBlog/15572/"><strong><font color="#408383">人之初</font></strong></a>:所谓的&ldquo;商业团&rdquo;是一个笼统的称呼,每个人对&ldquo;商业团&rdquo;的定义都不一样。个人认为,只要领队在活动中牟取利益或涉嫌牟取利益的都是商业团。</p>
发表于 2007-1-5 0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font face="宋体" size="4">谢谢指点!</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4">但我想问一下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难道驴行没有合同,就可以这样。</font></p>
发表于 2007-1-5 0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既然参加到队伍当中,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应该对集体负责。</p>
发表于 2007-1-5 0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555555555555555555严重 鄙视!
发表于 2007-1-5 0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每次都是类似的帖子最火暴</p>
<p>照片还是不要公布了</p>
<p>继续消消气</p>
发表于 2007-1-5 0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p>
<p><font color="#339966" size="6"><strong>请领队出来说话!</strong></font></p>
<p><font color="#339966" size="6"><strong></strong></font></p>
<p><font color="#339966" size="6"><strong>大家也别再<font color="#ff0000">火</font>上加<font color="#808000">油了</font>!</strong></font></p>
发表于 2007-1-5 0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党都挡不住:</p>
<p>作为本次活动的领队,我可以回复你,贴子是我按大家的意思起草并用全队的名义发出来的(这是全队同意的),我下午有事一直没有上网,所以没有在网上发表意见。</p>
<p>本次活动为纯AA制,随后本次活动的财务会提供相应费用清单,大家可以看一下是否帐目清楚,是否为商业团。</p>
<p>关于你所说的马甲一说,是因为部分随行的驴友以前没有在空间注册(例如小米,但可以在驴友公社找到其ID)或为新人(例如人之初,出行时叫雪儿,是本次活动的出纳),上午没有在公社发贴也是因为公社新注册的用户要300分钟后才能发贴,所以公社的驴友也只能先到空间发表意见,现本贴内容已发到驴友公社。</p>
<p>如果你对事件的真实性有所怀疑,可以来参加6号晚上本队的PP会(下午5点在杨家坪行健户外集合),与本次的队员交流一下就知道是否属实了</p>
发表于 2007-1-5 0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GLZ的,拉出去枪毙了!!
发表于 2007-1-5 0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Topgun:你应该说明一下你就是 领队壮志凌云!</p>
<p></p>
发表于 2007-1-5 0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strong>以下观点,纯属作为一个局外人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拍砖,但不想与任何人吵架。</strong></p>
<p><strong>1、一件事情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情况,通常不是我们一眼就能看见的原因造成的,毕竟到目前为止,除了5个当事人以外,领队也没有出来说话。</strong></p>
<p><strong>2、真正愿意为了几十百把块钱&ldquo;出卖人格&rdquo;是需要勇气的,这5个人这样做,我想应该有他们的原因,而这个原因也应该不是我们从楼上诸位所言就能看出来的。</strong></p>
<p><strong>3、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希望当事双方都能保持冷静,本着对自己、对驴友负责的态度,在让大家了解事情的真象之后,再商量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公布个人资料须慎之又慎)。</strong></p>
<p><strong>4、诸位看官的对当事人人身攻击就免了吧,都不容易啊!何况你我并不了解真相。构建和谐驴圈,从我做起。</strong></p>
<p><strong></strong></p>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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