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原帖由 冰冻伤痕 于 2008-7-19 12:38 发表 只想说任何时候不要以践踏别人为快乐,你在践踏别人的时候自己也有可能成为践踏的目标 领队其实早就想按照其他城市的做法收取领队费,但是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谁能承担责任呢,难道收取那么点领队费就能承担责任吗 ...
原帖由 鸵鸟%娇 于 2008-7-20 09:44 发表 不管做哪一行,行业规则和规范化,似乎重庆都要比成都落后个两三年更不要说其他城市,虽然我以生为重庆人而骄傲但是XDJM们,别不承认了。该向人家学习的还是要学习。。。
原帖由 回望 于 2008-7-22 15:09 发表 楼猪就是最多管闲事的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CQ69.COM ( 渝ICP备2023013758号-1 )
GMT+8, 2025-12-14 04:09 , Processed in 0.08527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