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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图][注意]西安儿童村专题——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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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5 0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font face="幼圆" color="#003366" size="2"><span class="Title"><font face="幼圆" color="#003366" size="2"><font color="#ff6600">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font> </font></span></font></p>
<font face="幼圆" color="#003366" size="2"><span class="Title"><font color="#003366" size="2"></font></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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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dquo;人们把对烈士的崇敬,感激之情转移到烈士子女身上,同样也把对犯罪的痛恨,厌恶之情转移到他们的孩子身上,这是不公平的。&rdquo;儿童村的创办者张淑琴说这句话时表现得很愤慨,&ldquo;儿童村找回来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无辜而苦难的孩子,更是现代社会的人们丢失的最宝贵的东西:爱、良知和责任&rdqu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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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军、小霞是两兄妹是陕北横山人,小军11岁,小霞9岁。小时候,因为家庭暴力,小霞小军的妈妈失手把爸爸杀了,当时法院判为无期徒刑进入陕西女子监狱服刑,从此小军小霞过上了无父无母相依为命的生活。家里爷爷重病在床,奶奶有严重的风湿病,关节严重变形,干不了重活,还有一个叔叔患有小儿麻痹症,七岁的小军和五岁的小霞成了家里的&ldquo;劳动力&rdquo;。家庭的不幸使两个小孩承载了太多不该承载的压力,除了做饭、用毛驴拉水(到黄土高原上的深涧里拉饮用水)、种地、放羊,还要照顾爷爷奶奶的生活起居,给爷爷奶奶倒屎倒尿。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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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dquo;种地种菜时常常拉不动肥料,就只好要村里的伯伯帮忙,&rdquo;小霞说,叔叔干不了重活,奶奶也只能跟自己和哥哥一起种菜,其他事情干不了。小霞和小军都会蒸馍,会做窝窝,&ldquo;一次蒸一大锅,可以吃一个星期&rdquo;,在家里还常去打野兔卖钱,&ldquo;一只卖6.5元&rdquo;。兄妹俩还要放羊放驴子,小霞伸出自己的右手,&ldquo;有一次我的右手指被驴啃坏了&rdquo;,小军也因为给羊切草料,左手指变了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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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dquo;春天挖野菜,夏天吃苜蓿,秋天去割柠条,冬天打野兔。&rdquo;小军说这些都能挣钱,但&ldquo;与村里的同龄人相比,玩的时间很少&rdquo;。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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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家里没钱还要支撑家里的生活,小霞和小军一直没有上学,直到2003年,他们的母亲知道儿童村后,痛哭流涕地向西安儿童村的负责人常晋老师哭诉,请求儿童村代养代教自己的孩子。儿童村将两兄妹接过来并安排在就近的小学里上学,现在小军小霞的学习成绩都名列班级前三名,小霞还担任小班长。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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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特殊的经历,小军和小霞经受了常人所没有经受的苦难,俩人都特别懂事。在交谈中,他俩多次提到每年暑假都要回老家,&ldquo;夏天帮奶奶种菜种地,不然奶奶就会没吃的了,否则她可能一年到头都只能吃土豆。&rdquo;小霞很兴奋地说,&ldquo;要拿奖状给妈妈看,她才会在监狱里好好裱纸箱争取减刑,我将来要有个大房子,接妈妈一起住。&rdquo;小军一直很惦记着妈妈,&ldquo;幸好妈妈在那边干的是轻活(裱纸箱),不是重体力。&rdquo;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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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儿童村在西安市灞桥区狄源寨的白鹿塬上,是一个专门救助罪犯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民间慈善机构,这里住着近60个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特殊儿童。在儿童村里,像小军小霞,小辉小刚这样,不少孩子的父母互相仇杀,一方服长刑,另一方已经死亡的情况还有很多,每个孩子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悲惨故事。他们小小年纪,却经历了人世间所可能有的最大的伤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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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孩子因为父母双方均在服刑,或者一方服刑另一方死亡、离异,有的只好流浪社会,乞讨为生,有的只能投靠亲戚甚至被亲友虐待、抛弃,有的还因受不了社会歧视,产生仇恨心理,自暴自弃,以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像孤儿那样获得政府民政部门的救济,反而可能得到社会的偏见,加之缺乏父母的关爱,缺少家庭的温暖和正确适时的引导,具有负罪感和压力感,很容易对政府对社会产生反叛对抗情绪,诱发成为潜在的犯罪群体。儿童村的创办,正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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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5 0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font face="幼圆" color="#003366" size="2">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高级警官张淑琴女士,因工作的关系接触了这一特殊的群体。1996年她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在西安创办了陕西省回归研究会儿童村。先后帮助了350余名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渡过了最困难的离开父/母的日子。回到亲人身边,走上工作岗位,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 </font></p>
<font face="幼圆" color="#003366" siz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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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回归研究会儿童村有孩子60余名,最小的孩子7岁、最大孩子的18岁,全部是学龄儿童。分别在儿童村附近的迷鹿村小学、西安市八十一中学就读。另有部分大孩子分别在市区的大学、中专、职业学校、高中上学。这些孩子父母犯罪的背景得不到人们的同情。他们有的流浪,有的为人放牧,有的沿门乞讨,有的被亲属皮球般蹋来蹋去遭受虐待。更有甚者,已像父母那样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大部分失学,&rsquo;有的已年满十岁还没有进过学校的大门。他们被忽视、被冷落、被歧视,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生活在父母的阴影里。父母有罪,子女无辜。这些孩子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人格上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为了避免孩子们刑释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父母重新犯罪而再次危及到孩子。200,,年,张淑琴女士在陕西创办了&ldquo;女性刑释人员中途服务站&rdquo;,帮助她们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5年来,200多名男女刑释人员得到寻找亲属,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安置就业等帮助。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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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村所服务的孩子们是一个长期被忽视,有一定心理问题的弱势群体,也是一个无辜的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群体。儿童村本身是为了这个群体的需求应运而生。所需要的一切开支包括生活费、学习费用、医疗费、交通费、管理费等都需要社会的资助。有人类就会有犯罪,有犯罪就会有这些孩子出现。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群体,使他们走出阴影,远离流浪、乞讨、失学、饥饿、疾病,虐待的威胁,和其他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生活在幸福与快乐之中,都能健康的成长。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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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5 0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赞一个先</p>
发表于 2006-12-15 0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上周和鱼刺,miss去了儿童村,在感受孩子们天真可爱的天性同时,也发现了孩子们身上表现出的孤僻、心智的早熟、戒备的心理,这些原本都不应该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真的,儿童村的心理问题是值的大家思考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帮助他们,希望大家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谢谢!</p>
发表于 2006-12-16 1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p>支持``</p>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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