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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回归户外运动俱乐部活动组织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俱乐部探险旅游活动组织方式,保障俱乐部和队员的利益、安全和活动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拟订活动计划时,必须根据活动目的收集活动路线和活动目的地有关人文、交通、通讯、地形、气象、植被、疫情、灾害等有关资料,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
第三条 活动计划书必须由俱乐部活动企划人员拟订,其中包括行程线路、活动时间、活动项目、准备物资、训导及后勤人员配备、安全急救、服务标准、联络方法等。正本留存,出团领队、教练和队员代表各持一份。领队负责做好活动日志。
第四条 活动前必须以行前会的形式对领队、教练、后勤人员进行工作部署。活动正式开始前领队必须对所有参加者进行安全、基本常识、环保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根据活动内容对活动区的自然地理情况、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理进行有选择、有重点的介绍。
第五条 出发前,领队必须认真检查物资装备,合理配备所有参加者的装备和食品(食品必须有富余准备),尤其要对技术装备进行重点检查,并由安全检查员签字认可。
第六条 制订活动计划时,必须正确评估活动强度和技术难度,并根据评估情况适当调整组织规模和活动队员组成。对于技术含量较高、难度较大、路线较长的活动,以小规模、高素质人员参加为宜。
第七条 活动必须要有具备“户外运动指导员”资格或登协登山攀岩教练资格的人士担任领队,负责组织指导工作。同时要指定具有野外紧急救护经验者担(兼)任随队医生。必须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械。每队必须配备2人以上的指导员或训导员,大型团队指导员配备比例不得超过1:15。
第八条 户外探险活动以参与体验性为主。极限探险活动必须由总经理亲自制定或审批活动方案。组织户外运动比赛,必须按比赛要求,对比赛项目、路线、裁判位置和安全进行勘测和审定,并根据比赛性质报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 活动中严格强调野外纪律。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按客观规律和技术规范办事,不准擅自行动、不准单独行动、不到万不得以不得采取冒险行动和有损自然的行动。
第十条 活动中(二天以上活动)组织者必须进行当天活动小结及第二天活动预告。活动结束后领队必须在活动日志上做好活动总结报告,认真分析活动质量、组织经验、存在隐患和参加者意见反馈。
第十一条 严格禁止无户外运动资质者单独组织活动和带团外出。
第十二条 根据活动强、难度要求队员出具必要体检证明。
第十三条 所有团队必须购买相关保险。
重庆回归户外运动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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