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的朋友搞活动注意了----网友聚会时打闹受伤 向网络聊天群管理员索赔
年轻人通过网络相识、出游及聚会在现在社会已不是新鲜事,但聚会中发生了意外,“群主”却可能因此吃上官司。王先生、何先生、王女士因相同爱好加入一个(该处信息涉嫌违规,请修改),他们在外出聚会时因开玩笑打闹,导致王先生受伤,王先生将“群主”王女士及何先生起诉到丰台法院。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王先生起诉称,他与何先生、王女士均为一个聊天群的网友,王女士为该聊天群的管理员。2011年11月,王女士在群里发布公告:“本周日群庆,应大家倡议,定在周日中午11点在某地就餐,然后K歌。”王先生及何先生、王女士均参加了本次聚会。大家在歌厅唱歌时,何先生趁王先生不备,猛然从后面将王先生扛在肩上,后王先生由其肩头跌落,造成王先生受伤。经医院诊断,王先生右手腕骨折。王先生认为,何先生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身体健康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应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王先生将何先生、王女士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其医药费9601.02元、误工费15000元、营养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群搞活动 耍得大疯是经常的事情。耍出事情也是经常的事情。。大家共同学习
内容摘至http://cq.sina.com.cn/news/s/2012-10-14/080018602.html
起诉?!该赔偿的话,就赔了医药费就是了呗,为毛要起诉啊 都是哈千翻惹的祸。。。 啥子活动耍也有个度,户外喜欢疯耍 有时走很少的路,,喝很我的酒,一天睡4小时不到 第二天又接着走。看风景有时还没有机会。。 。搞得周一周二都没有精神。。。要好好约束自己怕户外活动。。:lol:lol 西湖月影 发表于 2012-10-14 2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啥子活动耍也有个度,户外喜欢疯耍 有时走很少的路,,喝很我的酒,一天睡4小时不到 第二天又接着走。看风 ...
好像你说的这个是现在很多驴行的普遍现象,走到那里就是喝酒吃肉,而且还是喝酒喝得还比较疯狂的那样,很多人自以为这就是驴行,简直就是糟蹋。 不得了 发表于 2012-10-14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你说的这个是现在很多驴行的普遍现象,走到那里就是喝酒吃肉,而且还是喝酒喝得还比较疯狂的那样,很 ...
是的 这也是我以前的徒步经历。。应该好好思考。。 斑竹好久用你的现身说法给新驴友上一上课嘛,让大家都知道啥子事驴行。 不得了 发表于 2012-10-14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竹好久用你的现身说法给新驴友上一上课嘛,让大家都知道啥子事驴行。
我心中的驴行是专业运动员能力与技术才能是驴行 我们差得太远。。 在过30年中国物质条件成熟,从小培养自己的后辈,去做真的驴行。。 喝酒打架实在不应该,今后组织活动却实要注意,这个帖发得及时 往事如风 发表于 2012-10-14 14: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哈千翻惹的祸。。。
嘿嘿,晓得我们聚会会不会这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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