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u678
发表于 2010-11-11 10:15:33
回复 jun_105 的帖子
好像 不错就按照LZ这样子了了也该熄火了 。
susu678
发表于 2010-11-11 10:15:46
围观也可以结束了
※織天使※
发表于 2010-11-11 10:18:00
那请问那笔你所谓烂帐和你借500块未及时归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又是谁当初在说要人齐了才好对账的?
现在又不承认了,我一点都不稀奇,对于一个贱人来说,出尔反尔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我承认你工作繁忙,繁忙到叫一个女孩单独的不告诉任何人的去杨家坪等你还钱自己却在江南体育馆游泳!
你说你不见我,那你又想和谁对账呢?我不出现你又会不会想上次那样以人没来齐不好对账为借口而不出现呢?
没有水的游泳池
发表于 2010-11-11 10:54:21
遇上钱呀,这个事都扯不清楚了.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到处★乱逛
发表于 2010-11-11 14:04:37
看完老。。。。。。
都不晓得该说啥子:L
jhktt
发表于 2010-11-11 14:06:21
本帖最后由 jhktt 于 2010-11-11 14:06 编辑
好久没看到LS的大妈了
到处★乱逛
发表于 2010-11-11 14:12:40
jhktt 发表于 2010-11-11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久没看到LS的大妈了
呵呵
最近没在重庆
周末逗回切哈:handshake
无风起浪
发表于 2010-11-11 15:25:10
本帖最后由 无风起浪 于 2010-11-11 15:26 编辑
此贴已经开了近半个月了,该说的都说过了,甚至摸摸也帮LZ与当事人沟通过,我觉得该告一段落了。
说说我对此事的看法:
1.LZ标题有点过分,有问题说问题,就算当事人确实品行有问题,也没必要言辞相辱。
2.说了太多内容,实际上最后说的都是钱,所以为什么不可以直接了当就说钱?
3.借钱不还,不知道是否当初打了借条?我也有过当初借钱给人没打借条的时候,不还,该倒霉。
4.为了说事,把自己兄弟伙MM都扯出来了,不管有啥事发生,我觉得有点不厚道。
5.作为领队,预见性和沟通能力以及宽宏大量都很重要,如果难以做到,还是不要勉为其难
6.个人观点,若有不妥,请LZ海涵。
若无新的观点和内容,本帖将在近期关闭。LZ和当事人之间的钱款纠葛请你们自行解决。
睫毛眨呀眨
发表于 2010-11-11 15:38:59
看到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一个男人了老不给钱 、为了睡女人还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甚至不在乎同队的任何一个人,然后引来LZ以及队友的不满。其实我个人认为如果文中的主角觉得问心无愧,那么在回来以后大家就应该出来面对面的把问题摊开来说,何必如LZ所说的不见面呢?叫嚣反驳其实都很苍白,始终不提及避不见面的事情,说财务、说照顾、说到底只是想转移视线,不要把视线集中在主角逃避现实不见面即不还钱的这个观点上。其实以上都是我看完以后总结出来的重点。新人路过发表观点而已请不要将我当枪手哦!
※織天使※
发表于 2010-11-11 15:54:39
无风起浪 发表于 2010-11-11 15: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贴已经开了近半个月了,该说的都说过了,甚至摸摸也帮LZ与当事人沟通过,我觉得该告一段落了。
说说我 ...
居然把版主都请出来了~~看来这个事情的被关注程度相当高了~~在这里我对在这段时间里关注这件事情的同志道谢~同时为近段时间让大家看到了人性的阴暗面而道歉!同意版主意见,可以将该贴删除,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